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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煤矿安全规程》——对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
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——对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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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——对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
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规定,采区回风巷、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中,瓦斯 浓度超过 1%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.5%时,都必须停止工作,撤出人员,并由 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。
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.5%时, 必须停止工作,撤出人员,切断电源进行处理。
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 0.5m 3 的空间,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2%时,附近 20m 内,必须停止工作,撤出人 员,切断电源进行处理。
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,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1% 以下时,方可送电开动机器。